【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16日,阳光保险港交所公告称,公司拟投资设立试点基金,附属公司阳光人寿计划出资200亿元,投资试点基金份额,占其总发售份额的100%。
该基金将由阳光资管设立并全资拥有,尚未成立且阳光人寿尚未与试点基金签订相关协议。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0.40%,年托管费率不高于0.01%。试点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0年,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谨慎行事。
阳光保险称,试点基金专注于长期权益投资,有助于拓展公司资金参与资本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充分发挥了保险资金作为长期资金耐心资本的优势,有利于资本市场稳定长期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降低权益资产市值波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提升公司投资资本市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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