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金通灵(股票代码:300091)股价开盘大跌,截至收盘该公司股价跌至2.89元,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下跌0.34%,总市值进一步缩水至43.04亿元。
消息面上,昨日晚间,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及6名高管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根据公告,检察机关认为,金通灵作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连续六年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记载虚假财务数据的年度报告,其间有四年将亏损披露为盈利,造成投资者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具体来看,金通灵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运能”)和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运能”),通过伪造工程进度确认表、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段,系统性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01亿元、5.5亿元、6893万元、153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46亿元、1.48亿元、7398万元、4332万元;2019年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上述期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金通灵2017年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上海运能100%股权的交易中,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以7.85亿元对价收购净资产仅1亿元的标的公司,涉嫌欺诈发行。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季伟、袁学礼作为金通灵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许坤明、冒鑫鹏等作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被告单位金通灵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被告人季伟、袁学礼、冒鑫鹏分别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均已触犯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一百六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金通灵、被告人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自愿认罪认罚;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等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为,考虑上述人员的自首等情节,可从宽从轻处罚。
资料显示,金通灵成立于1993年,前身为南通通灵电机厂,2008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上专注于离心风机领域,主要产品在冶金、环保等领域占据一定市场份额。
2010年6月,金通灵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和多数A股上市公司一样,金通灵上市后就业绩变脸陷入了增收不增利的困境。2010年-2015年,该公司营收从5.8亿元增至9亿元,净利润却出现腰斩,2012年甚至一度亏损。
于是在2016年,金通灵开始左手并购,右手承接大额订单,经营模式正从产品销售到发电岛系统集成,逐步向工程总包延伸。根据披露的公告,2016年-2018年,金通灵共新增了11份EPC(工程总包)订单,累计金额67.31亿元;2017年建造合同收入7.3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0.38%,2018年建造合同收入9.0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6.43%。
只是,靠垫资搞工程拉升收入、利润的模式是极其考验公司现金流的,毕竟工程业务会占用大量资金,一旦再出现工程款无法收回、或因纠纷导致工程停工等情况,现金流将面临极大挑战。
梳理财报可见,彼时金通灵的经营现金流状况已是极差,2015年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好不容易转正达到5732万元,但2016年便急剧下降至1512万元,到2017年已经净流出2.77亿元。对此,金通灵在2017年年报中解释:工程项目收入尚未达到回款节点,同时,支付承接的工程项目货款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给出的理由真假暂不论,但可以看到的是长年入不敷出,让金通灵背上沉重的有息负债。
截至2017年年末,金通灵短期借款6.45亿元、长期借款1.74亿元(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9500万元),除了向金融机构借款外,还向自然人借款1.18亿(其中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支持1亿元,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有息负债合计9.37亿元,占负债总额的半壁江山,占资产总额的28.07%。
募资、股权质押、国资纾困等手段通通用完,也仅是堪堪解了燃眉之急,或许正是在高额债务及现金流压力下,金通灵才不惜造假违规。
昨晚的披露的公告中,金通灵表示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目前,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进入重整阶段,叠加连续亏损、债务逾期规模持续扩大的现状,重组进程正面临诸多困难。
经理人网查阅发现,当前金通灵及其子公司可谓是诉讼缠身。
截止7月8日,金通灵及其子公司与34家公司及个体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纠纷,涉及金额接近3.5亿元。
当然,不止经营上的纠纷诉讼。
2024年12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覆盖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期间买入金通灵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等中介机构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金通灵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共计约75.64万元,判令其余被告对金通灵公司的前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如此情况必然影响到公司正常经营,2025年一季度金通灵归母净利润亏损7287.74万元,同比减少197.51%,同时因本期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净流出增加及部分账户资金被冻结,该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额净流出8030.02万元,同比减少180.79%。
来源:经理人网
作者:南岂珵
编辑:曹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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