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肥乡区三名初中生虐杀坑埋同学一案,其作案手段之残忍、态度之冷血,激起了民愤。无数网友一致要求判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还被害人一家公道。否则天理何在,绝不能拿未成年人当挡箭牌。
近期关于邯郸三个初中生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消息引起了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然而一名人大律师,却发出相反的声音,她要求坚决反对对这三个未成年中学生判处死刑,因为这不仅是对个体的极端不公,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践踏。我们必须明确一点:法治绝对不能向人治让步。
她是这样说的:“如果邯郸这三个初中生被判处死刑,那将是历史的倒退。法治绝对不能向人治让步。”
这名女律师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有12年从业经验。其理由详解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十八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而对于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规定了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这是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考虑,以及对其改正机会的给予。因此,对于这三个初中生的案件,我们应当依法审慎处理,而不是简单粗暴地采取极刑。
其次,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他们的认知能力、判断力和自控力都尚未完全成熟,我们不能因为他们的一次错误就剥夺他们未来所有的可能性。这不仅违背了人道主义原则,也不符合国际社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共识。
再者,将会对社会产生极其负面的影响。一方面,这样的判决会加剧社会的恐慌和不安,传递出一种错误的信息:法律是可以随便更改的,而非公正公平的守护者。另一方面,这样会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让一些不该死的人死掉,使得社会没有安全感。
但是,网友对他的言论并不表示赞成
请问如果是她的孩子被三个未成年人打死,她应该一怎么做。我想她绝对不是这种观点。
如果这三名学生不判死刑,长大后进入社会犯同样的错误,谁能承担?你能承担吗?
绝不能打着未成年的招牌而对+恶不赦的未成年罪犯大发慈悲!那才是厉.史的倒退.是对法律的践踏!
面对网友迫切的问题,颖姐律师并未给出直接答复。她慎重表示:“考虑到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深刻理解大家对公正的强烈渴望。然而,我们必须通过合法路径来追求和实现这一目标。”
基于她的专业判断,颖姐律师对涉案学生的可能命运做了评估,认为他们极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而最短刑期可能是15年有期徒刑
然而最高检察院认为未成年故意杀人等严重犯罪,符合追诉标准要依法追究责任,也就是说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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