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年审(年度合规审查)是确保公司持续符合上市规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要求及维护投资者信任的关键环节。年审重点通常围绕财务报告真实性、公司治理有效性、信息披露合规性、内部控制健全性等核心领域展开。以下是具体重点方向及细节:
一、财务报告与审计合规
纳斯达克要求上市公司提交经独立审计的年度报告(Form 10-K),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透明度是年审核心。重点包括:
- 财务报表审计
- 需由PCAOB(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审计机构执行,遵循美国GAAP(或IFRS,若为外国公司需调整差异)。
- 关键审计领域:收入确认(如会计准则ASC 606)、资产减值(商誉、存货、长期资产)、金融工具估值、关联方交易披露等。
- 若公司存在重大并购或剥离,需重点审计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及商誉减值测试合理性。
- SOX法案合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 404条款:管理层需对内部控制(ICFR)的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Management’s Report on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外部审计师需对内控进行鉴证(Auditor’s Report on Internal Control)。
- 审计师关注内控缺陷(尤其是“重大缺陷”Material Weakness),若存在需披露并限期整改;重大缺陷可能导致退市风险。
- 财务数据一致性
- 检查年度财务数据与季度报告(Form 10-Q)、招股书等历史披露的一致性,避免前后矛盾。
- 关注非经常性损益、会计政策变更(如折旧方法、收入确认时点调整)的合理性及披露充分性。
二、公司治理与董事会合规
纳斯达克上市规则(Nasdaq Rules)对公司治理有严格要求,年审重点包括:
- 董事会构成与独立性
- 董事会多数成员需为独立董事(Foreign Private Issuers可放宽至“多数独立”)。
- 审计委员会需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且至少1名具备财务/会计专长(Rule 4350(d)(2))。
- 高管薪酬与利益冲突
- 需披露高管薪酬(CEO、CFO等)与公司业绩的关联性(如薪酬与股东回报、财务指标挂钩情况),符合SEC Regulation S-K要求。
- 检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利益冲突(如高管与公司客户的关联交易),以及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声明。
- 股东权利与投票机制
- 确保股东投票权(如累积投票制、代理投票)符合纳斯达克规则,尤其关注双重股权结构(AB股)的信息披露(如创始人股的投票权差异)。
三、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纳斯达克强调“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年审重点覆盖:
- 年度报告(Form 10-K)与代理声明(Proxy Statement)
- Form 10-K需涵盖业务描述、风险因素、管理层讨论(MD&A)、财务数据附注等,需更新重大变化(如市场环境、竞争格局、技术迭代)。
- 代理声明需详细披露高管薪酬、股权激励计划(如ESOP)、股东提案及关联交易,避免误导性表述。
- 重大事件披露(Form 8-K)
- 年审需回溯全年是否及时提交8-K(如重大并购、CEO离职、财务预警、法律诉讼进展),确保无延迟或遗漏。
- 前瞻性陈述(Forward-Looking Statements)
- 检查年报及公开沟通中的前瞻性预测(如收入指引、研发投入)是否标注“安全港”免责声明,并有合理依据,避免虚假陈述。
四、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除SOX 404外,年审需评估公司整体风控体系:
- 关键业务流程控制
- 检查财务报告相关流程(如采购到付款、销售到收款)的控制活动(如审批权限、对账机制)是否有效,防范舞弊或错误。
- IT系统控制(如数据安全、访问权限、系统变更管理)是否到位,尤其关注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接口风险。
- 风险管理制度
- 需披露主要风险(市场、信用、操作、合规)及应对措施(如对冲策略、保险覆盖、应急计划)。
- 审计师会评估管理层对风险的识别、监控及应对能力,尤其是行业特有风险(如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医药公司的临床试验失败)。
五、上市规则与持续合规
纳斯达克对上市公司的持续上市资格有严格要求,年审需核查:
- 上市维持标准
- 财务指标:如公众持股量(≥125万股)、市值(≥3000万美元)、营收(≥1100万美元)等(具体因上市板块而异,如全球精选市场、全球市场、资本市场)。
- 流动性:公众股东数量(≥400人)、做市商数量(≥4家)。
- 股价合规:避免长期低于1美元(若有,需在180天内回升,否则可能被摘牌)。
- 其他合规义务
- 反洗钱(AML)、数据隐私(如GDPR、CCPA)、反腐败(FCPA)等法规的遵守情况。
- 关联交易审批(如超过一定金额需董事会或股东批准)。
- 知识产权保护(如专利、商标的有效性及侵权风险披露)。
六、特殊类型公司的额外重点
- 外国私人发行人(Foreign Private Issuers, FPIs):可使用IFRS编制财报(无需调整为GAAP),但需额外披露与美国GAAP的差异;需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405(关于存托凭证的信息披露)。
- 新兴成长公司(Emerging Growth Companies, EGCs):可简化部分披露(如高管薪酬细节、SOX 404(b)审计鉴证豁免),但年审仍需满足基本财务与治理要求。
总结
纳斯达克年审的核心是通过财务真实性、治理有效性、信息透明度、内控健全性四大支柱,确保公司符合“持续上市”标准并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需提前规划审计、完善内控、加强披露,避免因合规缺陷引发监管调查、股价波动或退市风险。建议上市公司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财务、法务、审计、IR),系统梳理年审要点并提前整改潜在问题。来源:锋行链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