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唯珂 广州报道
又一上市药企及其实控人的处罚结果公布。
近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深交所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表示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2号)。
据公告,广东监管局对香雪制药、王永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根据公告,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 万元罚款;对香雪制药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300 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700 万元罚款;对香雪制药时任财务总监卢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00 万元罚款;对香雪制药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黄滨、香雪制药时任董事会秘书徐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 万元罚款;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香雪制药时任财务总监陈炳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 万元罚款。
案件始末追溯
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香雪制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确认拆除别墅产生的损失,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梳理立案经过,2024年9月30日,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永辉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062024028号、编号:证监会立案字006202402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香雪制药及王永辉立案。
同日,据香雪制药公告,香雪制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朱维彬已递交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所有职务,其原定任期至香雪制药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25年3月21日,香雪制药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号)。2025年8月16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披露,标志着案件从调查阶段进入执行阶段,历时近一年。
而根据证监会调查,公司的违规行为可追溯至2016年。
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当年,公司位于广州生物岛的5栋别墅被拆除,但未按规定确认相关在建工程损失,导致当年虚增利润538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45.98%。这种刻意隐瞒资产损失的操作,直接扭曲了公司当年的盈利状况,对投资者形成严重误导。
此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期隐瞒,构成重大遗漏。
2016至2020年间,公司通过购买信托理财、合作经营等名义,将资金划转至控股股东昆仑投资等关联方,用于偿还借款、收购股权等用途,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额高达48.52亿元。
其中,2018年单年资金占用额达14.08亿元,占当期净资产比例超35%,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独立性与经营稳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香雪制药长期隐瞒这一行为,仅在2020年年报中“选择性”披露部分数据。例如,2020年实际资金占用余额为9.59亿元,但年报仅披露6.26亿元,差额达3.32亿元。直至2024年,公司才通过以资抵债等方式“补救”,但相关偿还方案至今未获股东大会批准。
拉响药企信披警钟
公开信息显示,香雪制药是一家以中成药为主的中药上市企业,核心产品为香雪抗病毒口服液、橘红痰咳液等。
香雪制药原有的中成药主业想象空间比较有限,不过在研1类新药TAEST16001注射液让香雪制药股票颇受投资者追捧。
2024年7月30日,香雪制药方面披露,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同意香雪制药子公司香雪生命科学的TAEST16001注射液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TAEST16001是中国首个获得IND(新药临床试验申请)批件并开展临床研究的TCR-T细胞产品,目前已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和Ⅱ期临床试验第一阶段的研究工作。香雪制药获得了“细胞治疗第一股”之称。此后,股票收获多个涨停。
实际上,该产品距离商业化还有较长时间。
2025年1月17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香雪制药方面答复投资者称,其子公司研发的新药TAEST16001注射液在II期临床研究阶段。
2024年,香雪制药预计营业收入为16.13亿元至20.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亿元至-8.62亿元,同比亏损加大。从2021年至2024年,香雪制药已经连续4年净利润为负。
香雪制药股票自2025年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3月2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香雪制药”变更为“ST香雪”。
香雪制药的信披违规并非孤立事件。
与之类似,ST辅仁因资金占用加信披违规双重问题被重罚。
2020年,监管查明其被实控人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达16亿元,且未披露相关信息,导致2019年年报货币资金科目虚增18亿元,公司被罚款60万元,实控人朱文臣被罚款90万元并终身禁入,更因连续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即便是行业龙头企业,也可能因关联交易管理疏忽触碰红线。此前即有行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年来,上市药企因信息披露问题被处罚的案例频发,与行业特性、监管环境变化深度绑定。
医药行业研发周期长平均10年以上、投入高单药研发成本超10亿美元、风险大成功率不足10%,业绩波动本就显著,部分企业为满足再融资条件、维持估值溢价,容易选择修饰财务数据,或像香雪制药那样少计资产损失虚增利润。
同时,药企关联关系覆盖研发、生产、销售全链条,交易形式包括委托研发、原料采购等,隐蔽性极强,如香雪制药与ST辅仁的关联方资金占用,便通过借款、代垫费用等名义操作,普通投资者难以及时识别。
此外,监管环境的变化则让违规成本大幅提升。
2020年新《证券法》实施后,信披违规处罚力度显著加大:香雪制药2025年处罚适用新法,公司罚款600万元,个人罚款最高达1000万元。
双罚制成为常态,实控人、财务负责人、董秘等关键少数被追责的比例大幅提高,形成罚到痛处的震慑。
对上市药企而言,信披合规不是成本负担,而是维系投资者信任的生命线。为此,企业应在财务管控上,建立研发、资产、资金全科目核查机制,引入第三方审计复核易出问题的科目,确保数据真实可追溯。
在关联交易管理上,构建事前审批、事中监控、事后披露闭环,由独立董事审核交易公允性,全程留存凭证并及时披露影响;在公司治理上,实控人需厘清个人与公司边界,财务负责人坚守会计准则底线,董秘强化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意识。(实习生刘洋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