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北交所官网公布了2025年9月对会员及其他交易参与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公示。根据公告,东方证券及相关人员被北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原因为未勤勉尽责。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东方证券今年首次受到警示或处罚。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保荐代表人分类名单C(处罚处分类)显示,东方证券保荐代表人李方舟、吕晓斌于2025年6月均被北交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不过,两人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具体原因和涉及项目未披露。但在2025年9月东方证券为大鹏工业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中,签字保荐代表人正是吕晓斌和李方舟。
此外,4月17日,深交所披露,东方证券及两名并购项目主办人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根据公告,上市公司罗博特科未在重组报告书中及时披露前期相关并购信息,东方证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知悉相关协议的签署,但未充分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未督促上市公司及时予以披露。
深交所指出,东方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监管函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东方证券完成对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投行”)的吸收合并。自2024年9月起,东方证券投行的存量客户与业务整体迁移并入东方证券。这也使得原本开向东方证券投行的罚单,此后便直接指向东方证券。
除投行业务外,东方证券各地营业部也在今年收到数次罚单。
6月3日,湖北证监局对东方证券武汉三阳路证券营业部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经调查,该营业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员工展业行为,营业部原负责人徐武军未按照公司规定履职、违规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个别员工存在违规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
4月21日,江苏证监局对东方证券江阴人民东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马海雄出具警示函,其在为该营业部从业期间,为客户借用他人股票期权账户提供便利。
尽管数次收到罚单,但上半年东方证券业绩仍十分亮眼。根据东方证券2025年半年报,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01亿元,同比增长38.8%;实现归母净利润34.63亿元,同比增长64.02%。其中,东方证券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2025年上半年达7.20亿元,同比增长31.62%。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刘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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