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叫周某波的男性去世的消息登上了热搜。
其实,这位周某波并非是因为名字和某海派艺术代表人相似而成为热点,而是源于其自己的独特身份,他是2006年胡润富豪榜排名第六的女富豪吴英的丈夫。
吴英成为中国第六大富豪的时候才25岁,但来得快,去得也快,2007年就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抓了,于2009年被浙江金华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然后在2012年的浙江高院的二审中又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原判,并报到了最高院复核。
不过,最高院没有核准吴英的死刑判决,把案件发回要求浙江高院重审。
最后,吴英得以幸免即时死刑,获得了两年的缓期执行,又在缓期之后减为无期徒刑,然后2018年又被减为有期徒刑25年。
如果不考虑未来可能的减刑,吴英将在2043年出狱,吴英出生于1981年,届时62岁,人生的半辈子都耗在了监狱里。
即使如此,吴英仍然是幸运的,与她同时代被抓的非法集资者大多都以死刑收场。
比如2009年,也就是吴英一审被判死刑的那年,浙江丽水一个叫杜益敏的女子外号“阿敏”,与她几乎是翻板,因非法集资7亿,被执行了死刑。
那么,吴英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能得以幸免呢?
所有的事情都离不开时代背景,吴英式的集资是江浙、福建等地从80年代中后期就开始的非正规民间资金借贷的缩影。
所谓非正规民间资金借贷,通俗点讲就是高利贷,运作者在中间坐庄,左手以高利息吸引投资者,右手以更高的利息贷给用款人,两边的利息率都高得吓人。
对于这种不合法的资金融通方式,国家是一贯是严法打击,所以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但凡非法集资金额巨大的犯罪者,大多都是以死罪处置。
吴英作为“地下庄家”中的一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抓,然后一审、二审都被判死刑。
不过,有一个事实是,不管怎么严厉打击,仍然浇不灭民间资金融通的火苗,沿海地区仍就不断地产生着新的“吴英”。
曾经有个浙江义乌的老板做过一个大致的估算,说沿海民间借贷规模超过1万亿,至少活跃着几千个“吴英”。
不可否认,高利贷滋生了很多恶劣现象,但同时也得承认,其在中小企业、个提工商户等的商业活动中也起到了一定的支撑作用,对社会经济也是有利的。
打开窗户,新鲜空气进来,苍蝇自然也会进来,但不能因为有苍蝇就不开窗户,核心是,找到既能呼吸新鲜空气,又能尽量防止苍蝇的方法。
于是,从2009年起,围绕民间借贷的争论和反思就广泛展开了,在此背景下,吴英的案例就成了公众讨论的焦点之一。
有企业家呼吁制定《民间借贷法》,即用古代治水的方法,以疏通代替围堵,将民间金融纳入到整体金融管制体系中来。
有知名专家则直接给高院发公开信,认为解决金融之道在于开放市场、建立制度,而不是以死刑维系垄断。
某种程度上来说,所有这些来自民间的声音,对于吴英都是有利的,国家层面也开始了尝试一些放开性的动作。
比如在2012年初发布的《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就提出:
“修订《贷款通则》,规范各类借贷行为,合理引导民间融资”。
这意味着,民间融资不再只是万恶的高利贷,是可以获得合法地位的,只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
这种战略性的政策转变对于吴英终审判决结果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而反过来,吴英是否死刑,也会对即将开始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影响。
于是,吴英就在这一历史性转变的背景下得以幸免死刑。
其实,如果从现在往回看,吴英非法集资金额3.9亿,直接涉及的受害人只有11人,那11人都是吴英的“掮客”,而“掮客”们再往下也只有数十人,完全无法与如今动辄几十亿、涉及数万人的非法集资案相比。
不过,就像前面所说,任何事情都离不开时代背景,拿今天和昨日相比,本身就已经失去了对比的意义。
于是,有网友提出的关于“吴英和许家印谁的危害更大”的疑问,也就只能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