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的舞台上,极端“无讼”观与极端“好讼”者的相遇,仿佛一场激烈的思想碰撞。极端“无讼”者秉持着息事宁人的理念,将诉讼视为破坏和谐的行为,极力避免卷入纷争。然而,极端“好讼”者却对诉讼充满热情,将其视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哪怕是细微的利益纠纷也不放过。当这两种极端观念相遇时,一方试图平息争端,另一方却执意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由此产生。这种冲突不仅反映了不同的价值取向,也考验着社会的法治观念和调解机制,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成为社会治理中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Dr昕理学,作者:白鹿 张昕,题图来自:AI生成
鹿老师前几日对我聊了自己身上发生过的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她初中的时候,班主任诬陷她偷班费,并且打电话告诉她妈妈:“这个损失将由班主任、班长、生活委员和小鹿四个人分担。”妈妈劝说小鹿:“摊到每个人头上其实没有多少钱,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别和老师犟。”不过当时的小鹿坚持“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最终揪出了真正的小偷。
第二件事是几年前,我们带着当时七岁的孩子游览某名胜古迹。人群排着长队,突然前面一个女孩转头对我的孩子大骂:“臭流氓!”孩子当场吓哭,人群议论纷纷“现在的小孩什么都懂”。结局我报警,是别人的伞柄碰到了那个女孩。岳母批评了孩子:“这种事没有必要报警,说声对不起就行了。你马上是个大小伙子了,这种事情自己注意避嫌。”
第三件事是最近,我自己遭遇了猥亵。我依旧是坚持报警,维权成本很高,过程甚至有点狼狈,但我坚持了自己的主张。为这件事,鹿老师甚至和岳母吵了一架。岳母说一个贤妻不该“纵容”丈夫报警,不该把这种不光彩的事情扩大化。她说:“遇到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现在倒好,你们在警局就留下案底了,以后谁都知道你们是刺儿头。”
我说这些,并不是要指责岳母不好,她一辈子都在退让和反思,不招灾,不惹事,甚至可以说是很有代表性的“中国老实人”。
中国老实人受到儒家文化几千年的影响,最常见的人际交往和处理冲突的策略,就是“息事宁人”,表面和谐是比个人诉求更重要的。
传统的“互依型自我”文化中,诉讼会破坏人际关系,导致冲突升级,所以“无讼”才是一种理想状态。完美的“无讼”社会中,每个人都相互妥协,相互退让,牺牲利益,避免纠纷;遇到冲突,倾向于“私了”“退一步海阔天空” “吃亏是福”而非对簿公堂。
岳母那句“现在你们在警局就留下案底了,以后谁都知道你们是刺儿头”,就是很典型的“无讼”价值观,对“好讼”行为充满了耻辱感和恐惧感。
但是随着“互依型”熟人社会向“独立型”陌生人社会的转变,“息事宁人”赖以生存的土壤也逐步瓦解, 极端“无讼”观遇上极端“好讼”者,加上网络舆论的推波助澜,事情往往向着我们难以理解的方向失控。
本身猥亵和性骚扰的犯罪成本就很低了,现在我很悲催地发现,网暴的犯罪成本同样很低。一方面,真正遭遇不法侵害的受害者维权依然艰难;而另一方面,构陷甚至只是误解,又能轻易毁掉一个人。作恶者两头得利,受害者两头遭殃。
鹿老师忍不住问一个律师朋友:“为什么被猥亵的人维权很难,而没有实施猥亵的老实人却会被抓住大做文章呢?”
律师朋友说:“老实人被欺负的事,在读书的时候就已经是这样了。每个年级,每个班级,都有那种唯唯诺诺的学生挨打的事情。只是现在又多了一种新型挨打——互联网挨打。”
因为性骚扰和猥亵的指控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又难以留痕,取证困难,想要通过法律定罪门槛很高,需要很严格很充分的证据。而另一方面舆论断案却不需要证据,只需要情绪。
心平气和地讨论,声音是很微弱的,很多喊声也许只有诉诸情绪才有可能被听到。但诉诸情绪本该遵循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尊重事实。但现在网络暴力最可怕的点就在于:情绪到位了,就不需要了解全面的事实。
说实话,在当初我的孩子被骂“臭流氓”时,我并不害怕那个女孩的指控,因为我相信警察可以还我们公道。我后怕的是如果当时有人把这一幕拍下来放到网上,我不知道孩子和全家人会面临什么样的伤害和影响。
有人说我:“你说的这些根本都没有触及到事情的本质,只是在个人层面、微观层面讨论。”
曾经我也喜欢宏大叙事、“主义”叙事。但这些年我逐渐发现,不论一开始多么理想、多么高尚的主义,到了形形色色的个人手里,常常沦为霸凌者欺负弱者的工具。你发现主义解决不了你的问题,大道理解决不了你的问题,眼下你只能靠自己死磕到底。
所以我现在不想谈主义了,只想聊一些实际问题,可能力量很微薄,也许只是帮自己维权,也许只是保护自己的孩子,也许只是影响了几个读者。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Dr昕理学,作者:白鹿 张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