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高校第一股”ST复华开盘再跌停,截至午间收盘,报5.72元/股。
此前一天,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复华,600624.SH)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在2025年9月23日、9月24日、9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复华表示,经公司自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重大变化。
此前的9月19日,ST复华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简称“《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于9月22日停牌。风险警示的实施起始日为2025年9月23日,实施后其A股股票简称由“复旦复华”变更为“ST复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事先告知书》查明,ST复华2019年、2020年及2023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核心问题指向其全资子公司海门复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复华文苑住宅项目。其中,2019年少计营业成本5065.2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065.22万元,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的60.25%;2020年少计营业成本259.2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20万元,占当年已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11%;2023年,复旦复华在对复华文苑住宅项目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时,将高层住宅与别墅合并为一个资产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涉嫌少计资产减值损失2782.1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782.13万元,占相应年度已披露利润总额的118.48%,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鉴于当事人已进行差错更正及配合调查询问、提供材料,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拟对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对两任前董事长、现任董事长及多名高管分别追责:对2017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董事长的赵文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2020年11月至2023年9月任董事长的褚建平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2023年10月至今任董事长的宋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此外,时任财务负责人赵振兴、时任副总经理沈定、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周驰浩等也分别被给予警告及50万至70万元不等的罚款。
ST复华在公告中表示,对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涉及的事项,公司已整改完毕。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项,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尽快消除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8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并披露(一)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12个月;(二)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根据ST复华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711.5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为1163.97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复旦复华的前身为1984年创办的复旦大学科学技术开发公司。1992年6月,公司改制为上海复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于1993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证券代码:600624),成为全国高校第一家上市公司。2001年6月,公司更名为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年9月,按照中央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精神,经国有股权划转,公司成为奉贤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奉贤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