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印发《四川省种子独角兽企业备案培育办法(试行)》,在科技企业中加快培育一批种子独角兽企业,激发经济新动能,塑造发展新优势。
试行办法对申报条件进行了系统概括,明确种子独角兽企业备案须满足经营纳税及信用、产业领域、股票市场上市情况、融资情况、良好的生产经营、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重大生态环保事故、生产事故、质量安全事故、市场份额、国际竞争力等条件。其中,企业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属于国家和我省战略发展方向,属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等优势产业领域,或人工智能、高端能源装备、航空航天、新型显示、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领域,或6G、量子科技、元宇宙、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领域,且企业在细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市场份额持续扩大,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和国际竞争潜力。
试行办法明确加大对备案种子独角兽企业培育力度,从资金补助、科技攻关、场景开放、金融扶持、产品研发、人才引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具体说来为:
(一)对首次备案的种子独角兽企业,给予定向科研项目支持。
(二)积极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牵头申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承担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产业链重点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支持其牵头或参与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研发平台等创新平台。
(三)鼓励各级政府重大工程、社会重大项目向种子独角兽企业开放应用场景,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在智能制造、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领域建设示范应用项目,对符合条件项目,支持申报专项债。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挖掘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应用场景,建立省市应用场景储备库,发布重点领域应用场景需求清单,向种子独角兽企业开放。
(四)鼓励先进制造基金、成果转化基金等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资基金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鼓励“天府科创贷”支持种子独角兽企业,并给予企业利息补助。鼓励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契合种子独角兽企业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种子独角兽企业纳入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培育,支持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种子独角兽企业研发的相关产品,按规定享受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等政策。
(六)加大对种子独角兽企业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引进支持力度,有关市(州)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鼓励申报“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等省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对入选人才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政策。(记者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