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白银有色30日盘后公告,公司9月30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甘肃证监局表示,经查明,白银有色因在编制前期报表时,未能合理预计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减值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其中,2019年至2021年净利润分别调减2381.98万元、4763.97万元 、4763.97万元,2023年净利润调增2492万元。
甘肃证监局表示,白银有色在编制2019年至2023年年报时会计处理不谨慎,导致公司多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王普公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志磊、王彬作为时任总经理,吴贵毅、徐东阳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应当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白银有色、王普公、李志磊、王彬、吴贵毅、徐东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白银有色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甘肃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新经纬APP)